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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量检验制度

发布时间: 2019-04-04    发布者:    [返回]
五、外购、外协件验收要求:
1、不能有影响外观的掉漆、划痕;
2、品牌和规格要符合设计或对方相应标准的要求;
3、凡有采购合同的外购外协件,供应部必须以书面形式将质量、规格、数量等要求通知相应的质检人员;
4、验收合格后由检验员签字,库房方可收货入库,否则由开具入库单的库管员或库房主管负全责;
5、外协件包括:家具、床、软连接、配电柜、门、窗、灭火器、冷库、油罐、水罐、无塔供水等;
6、外购件包括:电视、空调、冰箱、冰柜、热水器、洗衣机、烘干机、家庭影院、厨具等电器设备,以及餐具、卧具、茶具、工具等。
六、凡检验人员、公司人员或客户提出的问题,属采购、外协质量问题的,由供应部全权负责。在4小时之内落实解决,过期不办或不予彻底解决的,除延缓给供应商贷款、扣除质保金外,将视情节对采购员在其奖金乃至工资中予以经济处罚,直至换岗、辞退。检验人员只负责质量检验,因质量问题而影响生产的,由采购人员负全责,同样予以经济处罚直至换岗、辞退。
凡质量问题属生产质量的,由生产作业部负全责,自生产部长逐层追究责任,并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情况下,尽快予以解决。出现生产质量问题,视情节分别对责任人予以经济处罚,直至换岗、辞退。
七、装箱单由质量管理部根据合同、技术要求等提出,生产部门按照装箱单进行装箱;如有改动,应及时书面通知质量管理部。生产部长对装箱情况负责。